传统村落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文明发展进程,承载着地域民族特色和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具有重要的文化艺术价值。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10月31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海军一行调研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江萍、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赵仁东、县住建局局长蔡弘、乡镇相关负责人及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宗艾镇下洲村、西洛镇南东村,现场查看传统村落保护、修缮情况,向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详细了解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和保护开发利用情况。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我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的专题汇报,并就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研讨。韩海军副检察长指出,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应当注重保留历史风貌,挖掘优秀乡土文化,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助推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利司法保障。
一砖一瓦述说历史,一石一木承载乡愁。我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与住建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和住建部门专业优势,在传统村落保护领域形成检察监督和依法行政的效能叠加,有效促进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活化利用,共同守牢传统村落的“根”与“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