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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4月 14日在寿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江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建议和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践行职责使命,在平安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依法严格履行刑事办案职能。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五年来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74件644人,批准逮捕386件519人,不批准逮捕78件111人,移送单位撤回10件14人,其中受理审查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批准逮捕6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20件1001人,提起公诉674件941人,不起诉5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13人,其中受理审查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4件25人,提起公诉23件24人。2016年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受理行贿档案查询379次。通过忠诚履职尽责、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为推进“法治寿阳、平安寿阳”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从快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创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模式,五年来共受理未成年人批捕案件15件18人,批捕8件8人,不批准逮捕7件10人。受理未成年人公诉案件19件27人,其中提起公诉13件14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12人,刑事和解不起诉1件1人。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一站式办案,减少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侵害;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对未成年人及教职员工进行普法教育。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讲政治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治意识,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落实“六清”等重大任务,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三年来,我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8件96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2人,“保护伞”案件1件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件30人,已全部开庭审理,已有生效判决17件93人。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共追捕20人,监督立案1件,向相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及腐败线索38条。通过对黑恶势力的敢于亮剑、严打彻查,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圆满完成。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作用,拓宽群众信访来源渠道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加强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五年共接待各类信访194件,其中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9件,审查处理举报线索51件,刑事申诉复查8件,司法救助案件15件,其他申诉控告案件91件。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要求,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积极开展检察长巡访活动,带案下访,深入乡镇农村,涉及四大检察业务的问题一一进行了专业解答,提出可行性建议。进一步了解群众法律需求,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提供了检察方案。

 

二、围绕中心工作,在转型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我院制定了《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金盾行动”的实施方案》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客观看待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对定罪依据不足的依法不作犯罪处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每年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召开联席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意见,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与县工商联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寿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寿阳县工商业联合会联系协作共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相关工作的方案》。在疫情期间,结合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的“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与县工商联积极联系,围绕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如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向寿阳县工商联赠阅《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指引》。成立驻县工商业联合会检察联络室,聘请“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集中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困境,向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助力县委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施“三强三优一提升”工程,积极开展“三治三零”创建、爱国卫生季工作,参加全县基层治理能力百日攻坚行动,配合县委组织部建强东安社区大党委,参与社区疫情防控阻击。在寿阳县委发出“寿阳战疫,党员在行动”命令后,我院党员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战,共有4支队伍36名干警深入四个小区参与值守执勤。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防控走在前、做表率,自觉冲在防疫第一线,投入排查走访、发放物资、普及卫生常识等工作一线,带动群众共同阻击疫情。针对疫情期间发生的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寻衅滋事案件,我们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办、当日结”,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于案件受理当日即对该案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确保社会秩序安定有序,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巩固推进“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0件24人。聚焦破坏生态环境的重点区域、行业,有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依法筛查、移送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共办理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7件20人。精准施策助力脱贫攻坚,五年来,帮助西洛村及5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扶贫资金320万余元,入户走访2000余人次,捐款捐物15000余元,向各行业部门争取各类扶贫专项项目十多项,涉及资金约160万元,扎实、圆满的完成了对西洛村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充分运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18人,监督撤案13件13人,纠正漏捕31人,纠正漏犯44人,纠正遗漏罪3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2件,提出抗诉24件。纠正刑罚执行活动违法183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136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被采纳变更强制措施36人。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更加精准聚焦四大检察,树立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的理念,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五年来共受理审查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2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判监督案件3件,民事案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5件,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77件,支持起诉案件23件。受理行政监督案件33件,审查后,提请抗诉1件,提出检察建议131件,均采纳,息诉1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支持起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

——公益诉讼工作更加广泛。积极探索创新,为晋中检察乃至山西检察公益诉讼实践提供寿阳样本。出台了《寿阳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沟通交流工作办法(试行)》,并成功召开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沟通交流会,在探索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沟通交流机制走在了全省前列。先后办理了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全省首次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发出检察建议共同保护英烈纪念设施案,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为全市乃至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发挥了示范作用。

 

近年来,我院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立案2件,提起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93件,立案18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4件,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和资源保护领域106件,食药安全领域38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3件,国有土地出让领域1件,英烈领域2件,等外案件5件。通过积极行使检察职能,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助力寿阳县城市提档升级注入了检察力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加规范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依法审查证据材料,增强量刑建议的合理性,保证司法透明化、执法规范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共192件238人,提出量刑建议219人,确定型量刑建议77人,采纳72人,采纳率96%。2020年7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来我院进行调研座谈,调研组对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充分肯定,并对取得的成效予以高度认可。

——努力降低“案-件比效果更加明显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提高刑事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发挥“案-件比”指挥棒作用,2020年以来,我院从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上诉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多措并举降低刑事案件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经综合测算,案-件比由1:1.77降为1:1.09,低于全市平均值。

 

四、突出政治引领,在从严治党中锻造检察铁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建设的基础和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党课理论辅导、党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精神,围绕队伍建设,开展好“四大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创建“标杆党支部”为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落实《党章》和党纪党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要求收缴党费,落实党务公开。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五好党小组”、“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等创建活动。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针对2019年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我院进行巡察时提出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公正廉洁司法等方面存在的6大类14小类27个具体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整改到位20个,长期整改7个,并建立健全制度12项。此次巡察是对我院整体工作的一次较为全面的体检,通过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干警要敢于正视问题、勇于创新工作机制、善于担当作为。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全院党员干部深入查摆了自身在思想、政治、作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了整改措施。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干警永葆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动力活力,牢固树立了追求卓越、干在实处、勇立潮头、争创一流的思想。

——强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按照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我院全面实施了司法体制改革。办案人员实行了检察员额制,有13名同志被遴选为我院首批员额检察官。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于2019年6月底前圆满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根据职能将原有的11个科室合并为5个部门,建立了相对集中精干且合理协调的高效运行机制。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将全院人员分为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进行管理,组建了具有职业特点的多支团队。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将符合转隶条件的13名同志与有关办案装备按时转交县监察委员会。按照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要求,完成了机构编制、财务上划、省级统一管理工作。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动,以更高标准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突出抓实抓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工作,持续用好“检答网”和培训网络等方式加强业务研讨。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为民服务之中。我院连续三年在全县综合考核排名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是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县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脱贫攻坚先进单位;我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办理的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创作的微动漫《迷途救赎》荣获第三届平安山西“三微”比赛最佳作品奖;微视频《我记得你》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一等奖;多名干警荣获省、市、县奖项,其中一名干警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一名干警以全省第四名的成绩荣获第二届全省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标兵。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干预过问案件登记的“三个规定”,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认真落实上级开展的“五谈”、“五责”活动,开展检察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召开了专题队伍集中整肃、肃清腐败流毒和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推动整肃专项活动向纵引深。严格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办理或接受会员卡,不违规接受宴请,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如实向党组报备,严肃自查和惩治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教育提醒,确保廉洁自律要求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离不开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支持。在此,我代表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尽管我院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与新时代党和国家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如: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亟待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检察业务开展与疫情防控齐抓共管还需强化,干警整体素质能力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还不相适应,从严治检还需进一步强化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四个先行县”奋斗目标,“十二个率先”战略举措,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大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寿阳、法治寿阳建设。立足检察职能,继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尽责,从严整肃队伍,努力开创寿阳检察新局面,为建设法治寿阳、平安寿阳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信仰、信念、信心”引领检察工作,永葆检察机关政治本色。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引向深入,牢牢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提振信心、坚定信念,以实干实绩展现新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激励干警在打造“五个过硬”、强化“政治三力”、铸造“三个绝对”使命中深刻理解总书记赋予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保障寿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心、同向、同步”谋划检察工作,树牢检察机关大局意识。紧扣县委“十四五”规划,聚焦“四个先行县”奋斗目标,落实落细“十二个率先”战略举措,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在识变、应变、求变中时刻保持与县委同心。树立“一盘棋”和“打硬仗”思想,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时刻与寿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持同向。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以法治力量守护寿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同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是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做好做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做优、做实、做好”推进检察工作,明确检察机关价值追求。做到检察办案必须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精准监督理念,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加强诉讼监督、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和降低“案-件比”为重点,推动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情形,推动检察建议成为预防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利器”。注重从乡村治理、法治保障等方面入手,找准检察工作和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坚持不懈抓好环境和资源保护,紧盯房地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公益诉讼最佳状态”的理念,以最小的司法资源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进一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彰显检察机关人民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民生、民利、民情”定位检察工作,彰显检察机关人民属性。要持续落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联络制度,围绕“精、细、勤”上下功夫,进一步畅通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渠道,通过点对点联络,更加全面了解代表委员观点。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精深联络,针对代表委员履职特点开展个性化联络。根据代表委员的关注点,主动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困难,邀请参加听证、调研、座谈等活动,争取有力监督和更大支持。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下,持续严厉打击医疗、教育、“食药环”等领域的刑事犯罪,保障民生安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实现长效常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逐步建立更为明确、更加严格的办案规范和运行模式。严格落实群众来信答复制度,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在县域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智慧。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干净、干事、干练”砥砺检察工作,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整治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构建科学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抓实抓细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把降低“案-件比”的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检察官。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执行力建设,营造察真情、说实话、出真招、办实事的工作氛围。积极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努力锻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有关用语说明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一是开展线索清仓行动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决不让任何一个黑恶分子漏网。二开展“逃犯清零”行动对重点目标逃犯再发布一批A级通缉令,力争将目标逃犯基本缉拿归案。三开展案件清结行动让每一个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都受到法律的严惩。四开展伞网清除行动要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重点,一查到底、限期查结。五开展“黑财清底”行动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筛查,发现存在“见黑见恶不见财”问题的,坚决依法按程序予以收缴罚没。六开展“行业清源“行动要整治黑恶问题多发行业,紧盯传统行业的粗放管理问题、资源行业的非法堃断问题、娱乐行业的藏污纳垢问题。

2、“检察长巡访”:就是由检察长亲自带队,紧盯历史遗留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潜在隐患风险大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深入县(区、市)相关部门,下沉乡镇农村、街道社区、工矿企业等基层一线,特别是人口聚集城中村、社会矛盾多发带,进行定期巡察走访,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推动涉法涉诉问题解决。检察长巡访工作制度由晋中市检察院首创,适用主体包括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和副检察长。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4、“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5、“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2020年3月17日,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一是落实好一个意见,即《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二是编发一本风险提示,即《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三是组织一次网上问卷调查;四是集中精力办理一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案件;五是适时组织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六是健全一项“检企”对接机制;七是研究制发一批检察建议;八是用好一个平台,即“12309”检察服务平台;九是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十是提交一份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案-件比”:“案-件比”这一概念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一项检察管理指标。“案”指的是当事人涉及的司法事件,如“张三盗窃案”从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就是一个案子。“件”则是指检察机关对“案”进行的各种审查处理活动,比如“张三盗窃案”在审查起诉直至判决期间包括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建议法院延期审理等节点,每一个节点即一“件”,在诉讼过程中会形成数个甚至十几个“件”数,而这个“案-件比”的“比”,就是“件”与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数的比值。“案-件比”是指刑事检察案件的办案节点数与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数之间的比例。

8、“等外领域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这四个领域为法律授权的领域,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增加了英烈领域。现法定授权领域,我们通常称之为“4+1”。除此之外,其他领域均为等外领域。

9、“三强三优一提升”:寿阳县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中的具体要求。“三强”指: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强化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三优”指: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进一步优化网格长配置;进一步优化网格工作职责;“一提升”: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

10、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11、“四大活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出台了《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从2018年到2022年,每一年为一个阶段,即2018年为攻坚起步阶段,理论武装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做法,政治统领业务的意识得以树立并不断强化。2019年为提档加速阶段,政治与业务“两张皮”现象得到有效破解,政治统领业务的广度和深入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检察监督新模式基本建立。2020年为明显提升阶段,各项改革制度健全完善,山西检察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数量、核心业务数据在全国检察机关的排名处于周边省份一流位置。2021年为巩固深化阶段,各项检察监督办案工作全面发力、齐头并进,山西检察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数量、核心业务数据排名周边省份一流位置得到稳固。2022年为大提升阶段,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各业务条线均有高素质领军人才,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在全国检察系统具有重要影响力。

12、“四个先行县”:是指我县要全面建成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先行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先行县、农康旅融合发展先行县、创新社会治理先行县。

13、“十二个率先”:(一)大力推进传统工业提质增效,在经济增长速度上实现率先;(二)加快推进制造业提档升级,在产业结构转型上实现率先;(三)全力实施农业倍增工程,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上实现率先;(四)加快构建现代化物流产业体系,在现代化物流业发展上实现率先;(五)打造太原东部康养休闲新高地,在农康旅融合发展上实现率先;(六)大力实施“个十百千”战略,在市场主体培育上实现率先;(七)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在创优营商环境上实现率先;(八)实施“大县城”建设战略,在城镇化建设上实现率先;(九)着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在改革开放上实现率先;(十)践行生态文明战略,在生态提质上实现率先;(十一)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问题,在教育、卫生上实现率先;(十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社会治理创新上实现率先。

14、“五个过硬“政治三力”、“三个绝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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