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寿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智能,办理批捕、公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3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28人,公务员25人,事业人员3人。另有遗属人员1人。全院现内设政治部、综合保障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技术服务中心六个部门。我院为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寿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547.86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521.6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02%。2019年基本支出为472.68万元,项目支出为75.18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446.48万元,项目支出为66.18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增加5.87%,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3.60%。2019年预算比2018年预算增加的原因为在职人员普调工资和新招录3名公务员工资。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28万元,增长3.81%,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由于2019年度采购设备将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的装备费采购,因此2019年年初预算未列政府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2019年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总价值72.46万元。
2、房屋情况:2019年共有房屋1320.20平方米,总价值40.15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共计412.31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我单位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政府购买书记员6名,年初预算27万元。
(二)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