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近日,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面锦旗,赵某某以锦旗表达对检察官依法办案的感激之情。
寒冬腊月,检察办案系统提示新受理赵某某交通肇事案,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过程中,赵某某家属来访反映,因赵某某羁押与被害人沟通不畅无法达成和解,且其爷爷病重十分危急。得知这一特殊情况,第一检察部经过研究,快速启动速裁程序,一方面快处快办,检察官克服在办案件较多、异地审讯、雪天路滑等困难,在三个工作日内加班加点完成全面审查、协调值班律师开展认罪认罚等工作,及时起诉至法院。另一方面检察官多次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加强释法说理,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和理解的桥梁,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在检察官的努力下,被害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并出具谅解书,我院及时提出依法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后,流下激动的泪水,十分感谢检察机关办案速度及彰显的检察温度,给予了他一次向爷爷尽孝的机会。
《尚书》有云: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在检察履职中,我院充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更好实现法、理、情相统一,“润物无声”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助力筑牢人民法治信仰。
“小”锦旗彰显“大”民生,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